根据教育部财务司的统计数据及学者们的相关调查研究结果,“新机制”实施以来,农村家庭减轻了不小的负担,也扫除了经济困难家庭孩子上学的最大障碍。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免费,相当于通过减少农民支出而增加收入。据此,实施“新机制”,进一步减轻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的负担。
第二,义务教育阶段的普及率与完成率不断提升。
图3-1 全国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
[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年鉴》(2001—2009)]
“新机制”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寄宿生还提供生活补助,“两免一补”政策保证了在校农村学生不会“因贫辍学”,这大大地提高了我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及升学率。我国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生由2000年的99.1%上升至2010年的99.5%;而我国小学升学率则由2000年的94.9%上升至99.7%,小升初比例得到了较大增长。
图3-2 全国小学升学率
[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年鉴》(2001—2009)]
同时“两免一补”还促使已经辍学的农村学生重返校园,农村学生辍学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回流”的现象。王嘉毅、常宝宁(2008)对西部地区6个省18个县的部分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就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新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的调查研究显示,“新机制”让农民感受到了实惠,降低了农村家庭教育投资的直接成本,引发了辍学儿童的“回流”现象。该调查中,有辍学儿童重新返校的学校32所,占调查样本学校的60.4%。“回流”总人数133人,占当地在校生人数的1.56%;同样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统计,仅2006年春季开学,全区接受的回流学生即有20.6万人[5];胡咏梅、卢珂(2010)考察“新机制”对于西部义务教育普及影响的增值性评价研究发现,“新机制”实施后,西部五省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得到明显提升,但五省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相对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毛入学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些地区出现超龄学生返学现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