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存在主义——我也是其代表人之一——则比较能自圆其说;它宣称如果上帝并不存在,那么至少总有一个东西先于其本质就已经存在了;先要有这个东西的存在,然后才能用什么概念来说明它。这个东西就是人,或者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人的实在(human reality)。我们说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指什么呢?意思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如果人在存在主义者眼中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在一开头人是什么都说不上的。他所以说得上是往后的事,那时候他就会是他认为的那种人了。所以,人性是没有的,因为没有上帝提供一个人的概念。人就是人。这不仅说他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而且也是他愿意成为的那样——是他(从无到有)从不存在到存在之后愿意成为的那样。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这就是存在主义的第一原则。而且这也就是人们称做它的“主观性”所在;他们用主观性这个字眼是为了责难我们。但是我们讲主观性的意思除了说人比一块石头或者一张桌子具有更大的尊严外,还能指什么呢?我们的意思是说,人首先是存在——人在谈得上别的一切之前,首先是一个把自己推向未来的东西,并且感觉到自己在这样做。人确实是一个拥有主观生命的规划,而不是一种苔藓或者一种真菌,或者一棵花椰菜。在把自己投向未来之前,什么都不存在;连理性的天堂里也没有他;人只是在企图成为什么时才取得存在。可并不是他想要成为的那样。因为我们一般理解的“想要”或者“意图”,往往是在我们使自己成为现在这样时所作的自觉决定。我可以想参加一次宴会,写一本书,或者结婚——但是碰到这种情形时,一般称为“我的意志”的,很可能体现了一个先前的而且更为自发的决定。不过,如果存在真是先于本质的话,人就要对自己是怎样的人负责。所以存在主义的第一个后果是使人明白自己的本来面目,并且把自己存在的责任完全由自己担负起来。还有,当我们说人对自己负责时,我们并不是指他仅仅对自己的个性负责,而是对所有的人负责。“主观主义”这个词有双重意义,而我们的论敌只在其中一个意义上做文章。主观主义一方面指个人的自由,另一方面也指人越不出人的主观性。这后一层意义在存在主义哲学里是比较深奥的。当我们说人自己作选择时,我们的确指我们每一个人必须亲自作出选择;但是我们这样说也意味着,人在为自己作出选择时,也为所有的人作出选择。因为实际上,人为了把自己造成他愿意成为的那种人而可能采取的一切行动中,没有一个行动不是同时在创造一个他认为自己应当如此的人的形象。在这一形象或那一形象之间作出选择的同时,他也就肯定了所选择的形象的价值;因为我们不能选择更坏的。我们选择的总是更好的;而且对我们说来,如果不是对大家都是更好的,那还有什么是更好的呢?再者,如果存在先于本质,而且在模铸自己形象的同时我们要存在下去,那么这个形象就是对所有的人以及我们所处的整个时代都是适用的。我们的责任因此要比先前设想的重大得多,因为它牵涉到整个人类。举例说,如果我是个工人,我可以决定参加一个基督教的工会,而不参加共产党的工会。而如果我以一个会员的资格,宣称安分守己毕竟是最好的处世之道,因为人的王国不是在这个世界上,这就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承担责任[7]的问题。我要人人都安分守己,因此我的行动是代表全人类承担责任。再举一个比较属于个人的例子,我决定结婚并且生男育女;尽管这一决定只是根据我的处境、我的情感或者欲望作出的,我这一来却不仅为我自己承担责任,而且号召全人类奉行一夫一妻制。所以我这样既对自己负责,也对所有的人负责;我在创造一种我希望人人都如此的人的形象。在模铸自己时,我模铸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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