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所载,比较符合实际。这有原始资料为证。陈子昂亲自参加了当时的请愿,他记述说:
九月戊申朔八日乙卯,神都耆老,遐荒夷貊,缁衣黄冠等万有二千余人云趋诣阙,请曰:臣等闻王者受命,必有锡氏。轩辕皇帝二十五子,班为十二姓;高阳氏才子二八,命为十六族。
《书》云:祗台德先,不拒朕行。然则圣人起则命历昌,必有锡氏之规。臣等伏惟陛下受天之符,为人圣母;皇帝仁孝,肃恭神明。可以纂武承家,以克永代。
陛下崇锡类,垂宪章,不易日月。天人交际,斯亦万代之一时。臣等固陋,不达大道,敢冒死上闻。神皇穆然,方御珍图,谦而未许也。
越翌日两辰,文武百僚又与耆老夷貊道俗等五万余人,守阙固请曰:盖臣闻圣人则天以王,顺人以昌。
今天命陛下以主,人以陛下为母。天之丕律,元命也;人之大猷,定姓也。陛下不应天,不顺人,独高谦让之道,无所宪法,臣等何所仰则?
陛下若遂辞之,是推天而绝人,将何以训?
从《通鉴》和当事人陈子昂的记载来看,这次请愿活动根本没有什么“胁迫”之举,而是有组织的自发的行动。说有组织,是考虑可能有人往来联系;说自发是因没有人强迫,请愿者大都是由衷之举。请愿活动凡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