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等学校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成就和不足
我国高校不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而且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首先,我国高等学校凝聚着一大批高水平的科学家、学科带头人,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主阵地,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前沿领域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果。“十五”期间全国高校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75项,占全国授奖总数的55.07%;国家技术发明奖64项,占全国授奖总数的64.40%;国家科技进步奖433项,占全国授奖总数的53.57%,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2项,后者打破我国连续6年无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局面。[40]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高校研究人员贡献了80%的研究成果,为理论创新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其次,我国高校通过发挥自身学科力量强、技术起点高的优势,开发出一批事关国家核心竞争力、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关键技术,如方正计算机汉字激光照排和电子出版系统、同方威视集装箱检测系统、中南炭炭飞机刹车片、东软CT和华中数控和“农大108”玉米新品种等,涌现出一批诸如北大方正、清华紫光、清华同方、交大昂立等著名的研究型大学高科技企业。最后,通过共建和合作,我国高校更加紧密地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去,成为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成为当地经济的“人才泵”“思想库”“创新源”。[41]